防煙設施的設置
發(fā)布時間:2024/02/13
高層建筑的下列部位要求設置獨立的機械加壓送風防煙設施:
1.不具備自然排煙條件的防煙樓梯間,消防電梯前室或合用前室。
2.采用自然排煙措施的防煙樓梯間,其不具備自然排煙條件的前室。
3.封閉避難層(間)
設在高層建筑內的汽車停車庫、其排煙設計應符合《汽車庫、修車庫、停車場設計防火規(guī)范》(GB 50067-2014)的規(guī)定。
歌舞、娛樂、放映、游藝場所應設置防煙、排煙設施。對于地下房間、無窗房間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間,以及超過20m且無自然排煙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風,但長度超過40m的疏散內走道,應設機械排煙設施。
其他普通工業(yè)與民用建筑從規(guī)范角度,尚未做出強制性的規(guī)定,但一些公共建筑和建筑設計必須遵循《建筑設計防火規(guī)范》(GB 50016-2014)的規(guī)定。
一部分廠房內也應根據(jù)需要設計防排煙設施。
摘自:通風工程
王漢青 主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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